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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不还钱,我能否向保证人要钱?

发布者:四川简法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0年11月20日|分类:债权债务 |414人看过


金某向我购买了一批钢材,双方约定钢材运到定地点后6个月内,金某向我分四期支付全部款项金某的好友魏某作为保证人在合同上签了字,金某也提供了3套房屋作为抵押并办理了登记手续。金某在支付了两笔款项后,因资金短缺迟迟未支付后续款项,我几次催促金某也未予理睬。请问:我是否可以要求保证人魏某支付该笔款项?

律师解答:如果您和金某在双方的合同中对如何实现担保权有明确约定的,应按照约定执行;无约定的,您应先就金某抵押的房产实现债权。实现房屋抵押权后金某的债务仍未还清的,您可以要求魏某就剩余部分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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