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我向好友租了一间房,租金是半年交一次,我在1月和7月各交了一次房租。7月中的时候,我偶然得知这个房子是我朋友租的。请问:我朋友的合同只签到8月底,这样我还可以住到12月底吗?我已经交付的后半年租金怎么办?
律师解答:转租合同超期部分是无效的,所以,您只能住到8月底。您可以试着请房东事后追认您与朋友的转租合同,使合同全部有效;或是请您朋友与房东延长他们的租赁合同至12月底。如果房东只愿意让您住到8月底,针对您9月到12月已交给朋友的租金,你朋友构成不当利益,应当将租金返还给你。您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您朋友返还您9月到12月已交的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