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妹妹继承了老家房产,该房屋登记为我们姐妹两个按份共有,各占二分之一的产权。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我妹妹擅自将该房屋出租。我去找妹妹理论,妹妹说租金可以付给我一半。我觉得这么一人一半的状态持续下去也不是事儿,就提出让妹妹付给我部分钱,我把房子过户给她,我妹妹不同意,我说那就我给你钱,你把房子过户给我。我妹妹还是不同意。请问:我可以要求分割该房屋吗?
律师解答:不动产分割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该房屋的权利人登记为您和妹妹按份所有,您对该房屋占有二分之一的产权份额,作为按份共有人,您可以要求分割该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