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简法律师事务所律师

  • 执业资质:1510120**********

  • 执业机构:四川简法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公司法保险理赔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被继承人未留遗嘱房屋如何继承

发布者:四川简法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0年11月20日|分类:继承 |452人看过


我父亲去世留有遗嘱,将房屋留给我继承。但是,我拿着遗嘱在办理房屋过户时房屋登记处的人说我父亲没有留下公证遗嘱,因此需要重新做一个公证或者去法院起诉,这样才能给我办理过户手续。请问为什么还需要做公证或者起诉?

律师解答:被继承人去世时留下的未公证遗嘱房屋产权登记部门是没有办法审查其有效性的,根据法律规定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因为您的父亲没有留下公证遗嘱,因此,如果对于遗产继承没有纠纷的,应办理继承公证;如果对于继承有纠纷的,需要向法院起诉并取得生效的判决。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