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去世前留有遗嘱,将房屋留给我继承。但是,我拿着遗嘱在办理房屋过户时房屋登记处的人说我父亲没有留下公证遗嘱,因此需要重新做一个公证或者去法院起诉,这样才能给我办理过户手续。请问:为什么还需要做公证或者起诉?
律师解答:被继承人去世时留下的未公证遗嘱房屋产权登记部门是没有办法审查其有效性的,根据法律规定,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因为您的父亲没有留下公证遗嘱,因此,如果对于遗产继承没有纠纷的,应办理继承公证;如果对于继承有纠纷的,需要向法院起诉并取得生效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