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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给他人的照相机被高价卖掉该如何讨还

发布者:四川简法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0年11月19日|分类:债权债务 |977人看过


是朋友关系,外出游玩,向借了照相机。在旅游途中,遇见其同学张某,张某对手持的照相机非常喜欢,便开出两倍的市场价格欲向购买。向张某隐瞒了照相机是其借来的情况,收取了钱款并将照相机交付给了张某。旅游回来后,隐瞒了以市场双倍价格成交的实情,告知是按正常市场价格卖给的张某。请问:能否找张某要回照相机吗?

律师解答:无处分权人处分了他人的财产,财产所有权人有权向受让人追回。是无处分权人,作为照相机的所有权人有权向张某追回。但是,张某是善意第三人,不知无处分权张某的行为符合善意取得规定。此时,张某取得了照相机的所有权,只能要求无处分权人赔偿其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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