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东面新建了一高档小区,和我家仅一条马路之隔。该小区内27层高层建成后,矗立在我所住楼房东侧的三栋楼几乎完全将阳光遮挡,冬天几乎不见阳光,我家的采光受到严重影响。请问,我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物权法》第八十九条对采光权进行了明文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当采光权受到侵犯时,受害人可选择和解、调解、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受害人依据《物权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是否侵犯采光权’首先要看影响采光和日照的房屋是否属于违章建筑。如果是经过审批的合法建筑,则当亊人可以另行提起行政诉讼,由法院按照行政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和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