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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涉水损坏可否要求保险公司赔偿?

发布者:四川简法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0年11月17日|分类:人身损害 |451人看过


蒋某向保险公司投保了车辆损失险、不计免赔等险种。后该地区处于持续暴雨状态,蒋某驾车经过一积水涵洞时,车辆发生熄火。保险公司认为,被保险车辆涉水行驶致发动机损坏,属于免责事由,对发动机的维修保险公司不予赔偿。请问,蒋某可否要求保险公司赔偿?

家庭法宝律师解通常情况下,不能要求驾驶人员在遇暴雨驾驶车辆过程中途经涵洞时停止驾驶,暴雨是车辆受到损害的主要原因之一。而车辆的发动机是汽车不可或缺的重要部件,故保险公司提供的合同条款中因暴雨致车辆损坏应当赔偿的条款与暴雨情况下的遭水淹或涉水行驶致发动机损坏不予赔偿的免责条款发生了文义上的冲突。虽然保险合同约定了免责条款,但该免责条款与因暴雨应当承担保险责任的条款有冲突,应当认定因暴雨承担保险责任的条款已发生效力。因此,蒋某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因事故所产生的发动机修理费可以获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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