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某驾驶自己所有的卡车去拉砖,在其因故到车前检查车况时,该车突然失控向前滑行,将贾某撞倒。贾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次日,贾某家属要求交警出警查看现场,但交警以事故非交通事故为由拒绝出警。肇事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请问,贾某家属主张交强险赔偿能否获得支持?
律师解答:贾某虽然是被保险人,但在交通事故发生时,贾某已离开车体,停止对车辆的驾驶,贾某的身份已不再是本车驾驶人,而是从驾驶人转化为机动车外的第三者,除具有交强险被保险人这一合同身份外,其与保险公司交强险赔偿对象的交通事故第三者(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并无任何区别。因此,贾某家属要求交强险进行赔偿的主张可以获得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