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简法律师事务所律师

  • 执业资质:1510120**********

  • 执业机构:四川简法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公司法保险理赔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交通事故中的伤员抢救治疗费用承担的法律规定?

发布者:四川简法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0年11月11日|分类:交通事故 |882人看过


我亲属上周在高速路上发生车祸,被后车超车时追尾,两车的乘员均有受伤,事故责任鉴定还没有出来,我想知道120到事故地点拉走伤员并进行救治的相关费用是由谁负担的

律师解答: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医疗机构接到求助信息后应该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给予及时抢救,不得因为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延误救治。肇事的车辆参加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范围内支付抢救费,如果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或者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以及肇事后逃逸的,可以由交通事故社会救济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全部的伤员抢救费用,交通事故社会救济基金可以事后向交通事故的责任人追偿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