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62岁,丈夫去世后的第3年,我与丧偶的老戴登记结婚,共同生活了3年。不久前,老戴突发脑溢血抢救无效死亡。办完丧事不久,老戴的儿女就限令我在一周内搬出戴家,并说我是再婚,无权继承他爸爸的遗产。请问,我是否有权继承老戴的遗产?
家庭法宝律师解答:老年人再婚,只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合法夫妻关系。老年再婚夫妻双方自然也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按照《继承法》的规定,你无疑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有权与老戴的子女共同继承老戴的遗产。但是,如果房屋等财产属于老戴再婚前的个人财产,且老戴在生前立遗嘱将该遗产指定由其子女继承,那么你就无权继承这部分遗产,而只可以分配再婚后共同生活期间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