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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偶的儿媳有权继承公公的遗产吗?

发布者:四川简法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0年11月09日|分类:继承 |419人看过


我有两个儿子,在他们成家后,我和老伴随大儿子过。5年前,老伴和大儿子在一起意外事故中丧生。大儿子去世后,大儿媳一直没有改嫁,我的生活和起居由大儿媳照顾和护理,在外地工作的小儿子按月寄来一定的生活费。我很想让大儿媳在我死后分得一份遗产,请问,法律在这方面是如何具体的?

律师解答我国《继承法》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你的大儿媳虽然没有承担你的全部生活费用,但却一直与你共同生活,并精心照顾护理你,应当认定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所以她有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你的遗产。如果你担心将来在遗产分割时大儿媳会吃亏,也可以立份遗嘱,在遗嘱中确定大儿媳应继承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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