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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第三人担保的债务追还的法律规定

发布者:四川简法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0年11月06日|分类:债权债务 |396人看过


三年前朋友因为治病需要向我借款10万元,找了一个我们双方认识的人对债务作了担保。借钱的朋友今年初病故,留下约5万余元的抚恤金等,其丈夫答应这笔钱可以用于归还我的债务,余下的债务已经无力归还了,而担保人对此态度含糊,我是否可以让担保人还钱呢?

家庭法宝律师解答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精神,人死亡后的遗产被继承前是需要先行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的,据此,你朋友留下的5万余元应当先归还给你。另外,不足部分应当由担保人承担连带归还债务的责任。如今,借你钱的这个朋友病故,你可以直接找保证人要求其归还剩余的债款,保证人要是不愿意,你可以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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