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简法律师事务所律师

  • 执业资质:1510120**********

  • 执业机构:四川简法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公司法保险理赔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离婚时,夫妻财产如何分割?

发布者:四川简法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0年10月22日|分类:婚姻家庭 |647人看过


导 读

现如今,离婚时双方最关心的就是财产分割问题,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

现行《婚姻法》第17条至第19条明确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判决分割两种方式。

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下面小编也将详细的夫妻财产归属问题做出了归类。


-

家庭法宝用户咨询

甲乙双方在结婚后,双方父母商量共同出资为甲乙买房,甲的父母出资100万,乙的父母出资50万,为甲乙购买了一套价值150万元的房屋,登记在甲名下,且未约定房屋归属权,不料甲乙离婚,此时房屋价值220万,该房屋该如何分割?

一、属于夫妻双方的财产范围

1.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指按照国家统计在职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包括标准工资,有规定标准的各种奖金、津贴和补贴。

2.夫妻双方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益。

3.夫妻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和“破产安置补偿费”。

4.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的财产进行投资所获取的物资利益。但需注意:夫妻个人财产产生的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仍为个人财产;夫妻个人财产产生的自然增值仍为个人财产。

5.夫妻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取得“知识产权上的财产性收益”。知识产权是人们就其智力创造的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知识产权虽然无形,但它都是能够带来财富的“以权利为标的的物权”,所以在当前的离婚案件中,对所涉知识产权也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

6.继承或受赠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该夫或妻的一方个人财产。

7.由夫妻一方婚前财产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并于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原则上认定房屋所有权归登记名义人所有,但婚后以共同财产还贷的部分及其自然增值,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8.军人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以夫妻关系婚姻关系存续的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就为夫妻共同财产。

9.婚后夫妻双方的父母出资为夫妻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除非另有约定,原则上认定为夫妻按份共有,具体的份额按照双方父母出资比例确定。

-

二、属于个人财产的范围

1.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

2.夫妻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夫妻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军人的伤亡补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军人的个人财产。

6.军人复员费、自主择业费扣除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属于复转军人的个人财产。

7.由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的,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屋,并于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除非当事人有约定,原则上认定房屋归登记名义人所有。

8.婚后由夫妻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以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屋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三、关于保险如何分割呢?

多数当事人都会忽略保险的分割与处理,实际上保险也是非常重要的问题,有必要在离婚时一并明确地处理好。由于保险种类繁多而情况复杂,现初步归纳以下情况及分割办法:

01财产险

(一)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保险金

1、共同财产投保的,保险金为共同财产的。

2、个人财产在婚前投保,保险金为个人财产。

3、个人财产在婚后以共同财产投保,保险金为个人财产,但已缴纳的保险费中有一半属于对方

(二)离婚时仍处于有效期内的财产险

1、持法院生效判决或离婚协议离婚证,到保险公司变更或解除,分割已缴纳费或退保后的费用。

2、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即发生事故获得保险金,否则计息。对此采取协议、分割补偿和解除合同分割储金三种方式。

02人身保险

分人寿保险、意外伤害险、疾病险。

(一)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已经获得人身(人寿、伤害、疾病)保险金:

1、个人财产,但若以共同财产缴纳的保险费,保险费中有对方一半

2、夫妻一方作为他人的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获得的保险金,属于个人财产。

(二)离婚时仍在保险期内的人身保险合同:

1、以共同财产所缴纳的个人保险费,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受益人为对方的,判决或协议离婚后应办理变更或解除手续,并相应地分割已缴纳的费用或退保费用。

(三)夫妻双方为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

1、子女未死亡的,所得保险金一律为子女所有;子女死亡的,作为遗产继承后分割。

2、无论以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受益人若为子女的,离婚时夫妻之间均无补偿问题,只需变更投保人或受益人(变为抚养方),不能变更的,对退保后的费用进行分割。

结 语

关于上述家庭法宝用户咨询的问题,根据法律对夫妻共同财产以及个人财产的详细规定,我们便可以得出,首先,甲、乙双方约定优先,其次,如果双方不能达成约定的,按照出资比例,一套150万的房屋,甲出资为100万,占其三分之二,乙出资50万,占其三分之一,因此应当按其出资比例的份额对房屋按份共有

文章编辑:张蓝律师、黄铅

图文编辑:江珊

本文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图片来源:网络 图转侵删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