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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扶养协议

发布者:古东玲律师|时间:2018年04月15日|分类:婚姻家庭 |456人看过

遗赠扶养协议

1、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2、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平等、有偿、互利性质的双方法律行为,是一种有偿的遗赠和扶养关系,自协议签订时即发生法律效力。因此,遗赠扶养协议不等同于一般的单方法律行为。与遗赠扶养协议相比,遗嘱继承则是一种单方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律效力开始于被继承人死亡之时。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强于遗嘱继承的效力。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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