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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获准予离婚判决书

发布者:黄漫洁律师 时间:2025年01月26日 472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陈**,女,

委托诉讼代理人:黄漫洁,广东嘉格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黄**,男


原告陈**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判决原、被告离婚;

2.本案诉讼费用全额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原、被告双方于2019年3月通过一家婚恋机构相识并建立恋爱关系,后于2020年11月11日前往汕头市澄海区民政局登记结婚,于2021年2月19日举行传统的摆酒仪式后双方便开始共同生活。

因原、被告双方婚前缺乏深入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婚后发现各自的性格、三观及生活习惯均大不相同且也无法合,双方经常因各种家庭琐事吵架、冷战,根本无法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原、被告双方结婚后,被告一直在家待业,无所事事,家庭经济来源都是靠原告上班赚钱以及原告父母帮助。但,被告对此不但不感恩,还经常故意刁难原告,甚至辱骂原告,原告已经是心灰意冷。原、被告结婚以来也多次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争吵过后被告便开始对原告实施冷暴力,直接搬到其他房间居住,拒绝沟通交流,双方常常是处于冷战及分房居住状态,夫妻感情淡薄。2023年10月,双方再次发生争吵,这次原告决定搬离被告住处,决心结束这一段让人心累的婚姻,自此双方分居至今。

2023年12月,原告委托黄律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最终判决如下:

一、准原告陈**与被告黄**离婚。

二、各人衣物、证件归各自所有。

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150元,由被告黄**负担。该款原告已预交,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径付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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