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被告人孙某在某公司上班,后单位涉嫌多起刑事犯罪,被认定为团伙作案,属于犯罪集团。孙某在公安机关来单位搜查时,按照他人指示将单位账簿隐匿、转移。
孙某起初也被列为团伙成员之一,后来经过律师与办案机关沟通法律意见,孙某参与度低,未参与其他犯罪行为,应当只追究隐匿账簿一个行为的责任,后公诉机关依法将孙某从犯罪集团中分离出来,按照单独个案罪名进行起诉,最终人民法院以隐匿会计账本、会计凭证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二年。
本起案件成功将当事人从团伙案件中分离出来,按照单个犯罪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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