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没签书面合同、没缴社保,工资还只发过三个月,到了庭上用人单位实际控制人一口咬定跟当事人没关系。杜听平律师把一条条微信、转账和发票串到一起,劳动关系坐实,欠薪一笔一笔裁了回来。
案情经过?
2025年2月,当事人经人介绍入职,负责建筑工地上监工和资料员的工作,口头谈好试用期三个月、月薪三千八,包吃包住,转正四千多。干到11月,活一天没少出力,工资只发了一部分,剩下的催了几次都要不回来,社保也一直没交。当事人申请仲裁,要求两家用工单位连带支付拖欠工资三万九千多元。
争议焦点?
一是到底跟谁存在劳动关系;二是两家单位该不该连带付这笔钱。对方庭上态度很强硬,说自己跟当初招人的那位没有法律关系,当事人是被个人雇的,钱也是个人微信转的,单位不具有用工主体资格,劳动关系根本不成立。
裁判结果?
仲裁机构认定,两家单位具备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工资怎么算、考勤怎么管、垫付费用怎么报销,当事人一直跟单位负责人实名注册的微信和单位财务对接,报销发票的购买方也写着单位名称。另一家公司虽然也转过钱,但两家单位的负责人本来就是同一个人,代发工资完全说得通。仲裁最终认定,当事人与其中一家单位在2025年2月19日至11月18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裁决该单位支付拖欠工资两万五千余元,且为终局裁决。
【律师价值】
这类案子最怕对方一句"我不认识他"。杜听平律师接案后先做的,是把当事人手机里零散的聊天记录、转账截图、报销单据一张张抠出来按时间排好,硬是把"谁在给他发工资、谁在管他考勤"拼成了完整证据链;庭上又抓住一个关键点——两家单位的负责人是同一人,招他进门的介绍人跟这位负责人还是夫妻,场所相邻、业务混着做,属于典型的混同用工,直接把对方"个人雇佣"的说法顶了回去。劳动关系坐实之后,欠薪数额也是一笔一笔核清楚,钱实实在在要了回来。
杜听平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