奚鹏律师网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IP属地:辽宁

奚鹏律师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火灾赔偿

  • 服务时间:09:00-15:00

  • 执业律所:辽宁成功金盟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8609885596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工程结算超出合同价怎么处理

发布者:奚鹏律师|时间:2022年06月05日|分类:法律常识 |1291人看过举报

一、工程结算超出合同价怎么处理

工程结算时,超出合同约定的,如果合同对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双方可以协商处理,也可以按签订合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九条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

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载明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不一致,一方当事人请求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政府拖欠工程款如何起诉

出现拖欠工程款的纠纷时,有以下几个解决方案:

1、协商解决。施工单位与发包人就工程款的支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以后可以解决拖欠工程款的纠纷。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一般协商都是比较困难的,因为如果发包人会按照合同约定来支付工程款的话,也不会等到协商解决。

2、诉讼。诉讼是发生纠纷以后比较有效的解决方式,因为法院的判决对于当事人是法律有约束力的,判决生效以后,当事人不履行给付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辽宁 沈阳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8609885596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48317

  • 昨日访问量

    101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奚鹏律师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