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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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离职有工资吗,试用期员工有工资吗

作者:杨谦律师时间:2025年11月04日分类:劳动合同浏览:236次举报
2025-11-04

对于试用期是否有工资的问题,您完全可以放心,试用期是必须支付工资的。这是法律对劳动者基本权益的保障。以下是对您问题的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试用期工资】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适用解释:该条款明确规定了试用期工资的最低标准。它包含两层含义:一是试用期工资的计算基准(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合同约定工资的80%);二是兜底保障(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这直接回答了您关于试用期是否有工资的疑问,并明确了工资的计算方式。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试用期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适用解释:该条款明确了试用期的法律性质,即“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这意味着试用期是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一部分,用人单位在此期间对劳动者进行管理和使用,自然应当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加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经济补偿的。”

       适用解释:该条款规定了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工资(包括试用期工资)的法律后果。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未支付或未足额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依据此条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其支付并可能加付赔偿金。

 

 具体分析

   试用期工资的性质: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是双方相互考察的阶段。劳动者在此期间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必须支付相应的报酬。法律对试用期工资的最低标准作出了强制性规定,以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

   关于“司法解释”的说明:您提到的“司法解释”在司法实践中通常指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文件。但关于试用期工资的核心规定,直接来源于上述法律条文。这些条文具有普遍约束力,是处理此类争议的直接依据。


杨谦律师,女,高级合伙人,部门主任律师 武汉市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顾问专委会委员 武汉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委会委员 ...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湖北-武汉
  • 执业单位: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420120********18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法、工伤赔偿、婚姻家庭
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1420120********18 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法、工伤赔偿、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