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资格确认以何为标准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是指股东与股东之间或者股东与公司之间就股东资格是否存在,或者具体的股权/股份持有数额、比例等发生纠纷。股东资格的确认是处理公司股权纠纷的逻辑起点,也是解决公司内部法律关系,处理公司与外部交易主体法律关系的基础。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大体可以划分为三种类型:1、股东与公司之间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常发生在股权代持、股权转让情形;2、股东与股东之间因出资产生的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常发生于股权代持、股东未足额出资或者未出资情形;3、股东与股东之间因股权转让产生的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常发生于未办理变更、侵害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情形。
关于股东资格确认的标准,实践中有三种观点:一是以是否实际出资作为股东资格确认的标准;二是以股东名册的记载作为确认股东资格的依据;三是以工商登记作为股权确认的根据。是否出资是股东资格认定的实质条件,而股东名册记载、工商登记系形式要件。
对于公司与股东之间发生的纠纷,一般以股东名册作为股东资格确认的依据;对于纠纷的当事人均为股东的,则须审查投资的事实;在第三人对公司股东的认定上,则遵循商事外观主义,以工商登记作为认定公司股东的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