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浩亮律师
白浩亮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河北-邯郸
13091119922

服务地区:河北

咨询我
08:00-20:00

李某盗窃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发布者:白浩亮律师 时间:2022年10月26日 633人看过 举报

2022-10-26

律师观点分析

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20年4月24日凌晨4时许,被告人李某在邯山区米处一辆奔驰车内盗窃一个男士包,包内有现金6100余元等物品,案发后退还受害人。

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以盗窃罪对被告人李某进行惩处,建议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

上述事实,被告人李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扣押、返还清单、谅解书、被告人李某户籍证明及社会调查等证据在案佐证,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李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获得谅解,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辩护人所提被告人李某犯罪情节较轻、系初犯、双方已达成赔偿谅解的意见,与事实相符,本院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李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6月4日起至2020年12月3日止。罚金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交付本院)。

白浩亮律师执业于河北精深律师事务所,邯郸专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本科,管理学硕士。尤其擅长公司内外部经济纠纷...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邯郸
  • 执业单位:河北精深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130420********46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法律顾问、合同纠纷、经济仲裁、交通事故、房产纠纷
河北精深律师事务所
1130420********46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法律顾问、合同纠纷、经济仲裁、交通事故、房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