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难,到底难在哪里?不少劳动者在发生事故后才发现,自己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劳动合同,单位不承认用工关系,甚至否认事故发生在工作场所。没有工伤认定,后续的劳动能力鉴定和赔偿便无从谈起。工伤认定的第一步,往往就是整个维权路上最难跨过的一道坎。
核心法律原则其实很明确:只要能够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且事故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导致,就应当依法认定为工伤。本案中,来自漳州的王某某在一家制造企业工作时被机器压伤右手,单位拒绝配合申报工伤,还否认与其存在劳动关系。泽良律师事务所工伤律师介入后,通过系统梳理证据链、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最终帮助王某某完成工伤认定并获赔二十八万元。
王某某是漳州某企业的一名操作工,入职时单位没有与他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工资以现金形式发放,平时也没有考勤记录。2023年6月的一天下午,王某某在车间操作设备时,右手不慎被机器压伤,当场被工友送往医院救治。经诊断,其右手掌骨骨折、食指和中指肌腱损伤,住院治疗近一个月,出院后仍需长期康复。
事故发生后,单位仅支付了部分急诊费用,对于后续的医疗费和赔偿问题一直推脱。王某某家属多次找到单位负责人协商,对方先是称“他自己操作不当”,后又改口说“他不是我们正式员工”,拒绝为王某某申报工伤。由于没有劳动合同,也没有社保缴纳记录,王某某自行前往人社部门咨询时被告知,需要先确认劳动关系才能申请工伤认定。一时间,王某某和家人陷入了不知从何下手的困境。
就在王某某几乎要放弃的时候,他通过一次普法咨询活动了解到泽良律师事务所工伤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方面有丰富经验,于是联系并委托了泽良律师事务所。
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在于:王某某与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单位主张王某某只是“临时来帮忙的”,没有正式用工关系,试图以此切断工伤认定的前提。而王某某则认为,自己每天按时到岗、接受车间管理、从事单位安排的生产任务,事实上就是单位的员工,单位不能因为没签合同就否认用工事实。
接受委托后,泽良律师事务所迅速成立了专案小组。律师首先指导王某某收集和固定关键证据,包括:工友的证人证言、事故当天的微信聊天记录、单位工作群中的任务安排信息、王某某穿着工作服在车间的照片、部分工资发放的转账记录以及医院急诊记录中关于受伤原因的记载。这些证据虽然零散,但相互印证,能够初步证明王某某在单位工作并接受管理的事实。
在证据梳理过程中,律师发现了一个关键突破点:单位虽然未与王某某签订劳动合同,但曾通过微信向王某某发送过工作安排和生产任务通知,且有一笔标注为“工资”的转账记录。律师立即对相关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进行了证据固定,并申请公证保全,防止对方删除。
与此同时,律师预判单位可能会否认微信账号的使用人身份,提前准备了账号实名认证信息、聊天记录中的语音内容等辅助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
在仲裁阶段,单位果然辩称王某某是“熟人介绍来临时帮忙的”,不存在劳动关系。泽良律师当庭出示了工作安排记录、工资转账凭证、工友证言以及王某某在车间工作的照片,指出单位对王某某进行了实际用工管理,双方符合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特征。仲裁委经审理后采纳了律师的观点,确认王某某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拿到确认劳动关系的裁决书后,律师立即协助王某某向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又提出王某某受伤系其“操作不当”所致,试图否定工伤性质。律师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指出,工伤认定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劳动者是否存在操作失误不影响工伤的认定。最终,人社部门依法认定王某某所受伤害为工伤。
随后,律师协助王某某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经鉴定构成工伤九级伤残。在赔偿阶段,律师根据王某某的工资水平、住院天数、停工留薪期等因素精准测算了赔偿方案,并代理王某某提起劳动仲裁,主张工伤保险待遇。仲裁过程中,单位提出王某某工资标准较低、部分费用不应由其承担等抗辩,律师逐一予以回应,并提交了完整的工资发放记录和医疗费票据。
最终,仲裁委裁决单位向王某某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共计二十八万元,涵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及医疗费等各项费用。裁决生效后,律师持续跟进赔偿款到账进度,确保款项按时足额支付到位。
“从受伤到拿到赔偿,每一步都很难,但泽良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一直耐心地帮我梳理证据、跑流程,让我觉得这件事终于有人管了。”王某某在拿到赔偿款后这样说道。
工伤认定难,难在证据、难在程序、难在用人单位的不配合。但只要事实劳动关系成立、事故性质明确,法律就会为劳动者撑腰。泽良律师事务所工伤律师团队专注福建、浙江及广东地区工伤法律纠纷的全流程解决,从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到赔偿仲裁与执行,为工伤职工提供专业、温暖、高效的法律服务。如您或身边人遇到工伤认定、工伤理赔受阻等难题,可拨打公开咨询电话0592-5973521进行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