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是劳动者遭遇工伤后获得赔偿的第一道门槛,却常常成为维权路上最难跨越的一道坎。当用人单位否认劳动关系、否认工伤事实,劳动者该如何证明自己是在工作中受伤?这不仅是法律问题,更关乎一个家庭的生计与尊严。
在广州,建筑工人王某某就遭遇了这样的困境。他从高处坠落后腰椎爆裂骨折,用人单位却以“临时工”“非工作期间受伤”为由拒绝配合工伤认定。泽良律师事务所介入后,通过扎实的证据链与专业的法律策略,成功突破工伤认定难的重围,最终助力王某某获赔二十七万余元。
王某某是广州某建筑工地上的一名架子工,2023年3月,他在搭设外架时不慎从约三米高的架体上坠落,腰部重重撞击在钢管上。事故发生后,王某某被送往医院抢救,经诊断为腰椎爆裂性骨折伴神经损伤,伤情严重。然而,当王某某的家属找到用人单位协商工伤赔偿事宜时,对方却态度强硬,称王某某是“临时招来的散工”,与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且事故发生时无人目击,拒绝配合申请工伤认定。
面对用人单位的推诿,王某某和家属感到既愤怒又无助。腰椎骨折让他无法站立行走,不仅失去了劳动能力,还面临高额的医疗费用。家属多次与公司沟通无果,公司甚至拒绝提供任何考勤记录或工资发放凭证。走投无路之下,王某某的家属通过朋友介绍,联系到了泽良律师事务所。
泽良律师在详细了解案情后,迅速判断出本案的核心法律争议:在没有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又否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确认劳动关系,并进而完成工伤认定。这不仅是王某某一个人的困境,也是许多建筑工人、灵活就业者共同面临的难题。
针对案件难点,泽良律师制定了周密的办案策略。首先,律师指导王某某家属全面收集证据,包括工地现场的照片、工友的证人证言、微信工作群中的聊天记录、工资银行转账流水等,用以证明王某某接受公司管理、从事公司安排的有报酬劳动,从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完整证据链。其次,律师依据《劳动合同法》及《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确认劳动关系之诉。仲裁过程中,用人单位仍极力否认,但泽良律师出示了工资发放记录与工作安排的聊天记录,仲裁庭最终确认了王某某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确认后,泽良律师随即向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又提出行政复议,试图拖延时间。泽良律师预判到对方可能采取拖延战术,提前准备了充分的病历材料、事故现场勘查记录及法律意见书,在行政复议程序中据理力争。最终,复议机关维持了工伤认定决定,王某某被认定为工伤。
随后,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王某某的伤情构成九级伤残。在工伤待遇赔偿协商阶段,用人单位仍试图压低赔偿金额,泽良律师依据《工伤保险条例》逐项核算了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全部法定赔偿项目,并再次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庭采纳了泽良律师的代理意见,裁决用人单位支付王某某各项工伤待遇共计二十七万余元。
拿到裁决书的那一刻,王某某的家属长舒了一口气。王某某躺在病床上,声音有些哽咽地说:“要不是泽良律师一直帮我们想办法,我可能连工伤都认定不了,更别说拿到这笔赔偿了。谢谢他们让我知道,法律是真的能保护我们这些普通工人的。”
泽良律师事务所扎根广州,专注工伤维权领域,深知工伤认定之难、维权之路长。但正如王某某的案件所证明的,只要证据扎实、策略得当、坚持到底,法律终将为劳动者撑起公平的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