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骑手在配送途中受伤,究竟是工伤还是自担风险?这已成为新业态劳动者最关心的法律问题之一。不少平台或外包公司以“承揽协议”为由,否认与骑手存在劳动关系,从而规避工伤赔偿责任。然而,法律保护的是事实上的用工关系,而非一纸协议的名称。在福州,外卖骑手李某就遭遇了这样的困境,最终在泽良律所的帮助下,成功确认劳动关系并获赔十五万元。
李某是一名在福州工作的外卖骑手。2024年3月,他通过某外卖平台注册成为骑手,并与一家外包公司签订了《配送承揽协议》。协议中明确写着“双方为承揽关系,不构成劳动关系”。李某当时并未多想,只当是入职流程。此后,他每天按照平台APP的派单指令工作,需统一穿着平台工服,通过APP进行考勤打卡,接受刷脸抽检,请假也须向站长申请。他的工资按单结算,每月由公司发放。
2024年5月的一天,李某在配送途中不慎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腿部骨折。住院治疗期间,他花费了数万元医疗费。当他向公司主张工伤赔偿时,公司却以双方签有承揽协议为由,拒绝承认劳动关系,并拒绝承担任何责任。公司称,李某是“自由职业者”,事故应自行承担。李某感到既委屈又无助,他明明每天都在为平台工作,接受严格管理,怎么一受伤就成了“承揽人”?
在朋友的推荐下,李某联系了泽良律师事务所。泽良律所的工伤律师团队介入后,迅速梳理案情,发现案件的核心争议在于:李某与公司之间究竟是劳动关系还是承揽关系?这直接决定了他能否被认定为工伤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泽良律所律师分析认为,尽管双方签订了承揽协议,但法律上认定劳动关系的关键在于“从属性”。李某的工作内容属于公司的核心业务,他接受平台的派单指令,遵守考勤和请假制度,穿着统一工服,接受刷脸抽检,这些都体现了人格、经济和组织上的从属性。而承揽关系通常要求承揽人自主安排工作,自负盈亏,显然与李某的实际情况不符。因此,所谓的承揽协议实为规避法律责任的工具。
在证据收集方面,泽良律师指导李某整理了平台APP的接单记录、考勤截图、工资银行流水、工作群聊天记录、工服照片等材料,并协助李某获取了同事的证人证言。这些证据完整地还原了李某的工作模式,证明他接受公司的管理并按月获得报酬。
诉讼中,泽良律师预判公司会以协议文本为据抗辩,并可能提起上诉拖延时间。因此,律师在仲裁阶段就充分准备了法律依据和类案判例,并在一审、二审中逐一驳斥了公司的抗辩。最终,劳动仲裁委员会和法院均认定李某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在劳动关系确认后,李某的工伤认定申请也顺利通过,经鉴定为十级伤残。
随后,泽良律师代理李某提起工伤待遇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各项费用。仲裁过程中,公司仍试图降低赔偿标准,但泽良律师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和福建省相关标准,精准计算了赔偿数额。最终,在仲裁庭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公司一次性支付李某十五万元赔偿款。
“如果没有泽良律师,我真的不知道还能怎么办。他们不仅帮我拿到了赔偿,还让我相信法律是公平的。”李某在拿到赔偿款后感慨道。
泽良律师事务所提醒广大新业态劳动者,无论是否签有承揽协议,只要实际工作模式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就应依法享有工伤保障。如果遇到类似纠纷,应及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