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伤纠纷中,最让劳动者感到无力的,往往不是身体的伤痛,而是明明在工作中受伤,却因为种种理由被认定为“不算工伤”。劳动关系模糊、事发经过存疑、单位推诿……每一条都可能成为工伤认定路上的拦路虎。法律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维权的第一步,往往是证明“这确实属于工伤”。
在广东,一位冲压工人在操作机器时手指被严重压伤,单位却以“非工作原因”为由拒绝配合工伤认定。泽良律所介入后,通过缜密的证据梳理和法律论证,成功突破了这一抗辩,最终助力当事人获赔三十余万元。
当事人王某,是广东某制造企业的一名冲压工。2023年11月的一天上午,王某像往常一样在车间操作冲压设备。在一次取放料的过程中,设备突然异常动作,王某的左手来不及抽离,被瞬间压伤。事故发生后,王某被立即送往医院救治,经诊断,其左手多根手指粉碎性骨折,伴血管神经肌腱损伤。经过紧急手术,王某虽然保住了手指,但功能受到严重影响,后续还需多次康复治疗。
事故发生后,王某所在的公司 initially 垫付了部分医疗费,但当王某家属提出申请工伤认定时,公司却态度转变。公司方面称,事故发生时,王某操作的设备处于“自动运行”状态,其伸手进入模区属于违规操作,且当时并非其本职工作内容,因此“不属于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拒绝在工伤认定申请表上盖章确认。
面对公司的说法,王某感到既委屈又无助。他只是一个普通的操作工,每天的工作就是操作这台机器,事发时也是在处理机器运行中的正常情况,怎么就成了“非工作原因”?由于公司不配合,工伤认定程序陷入僵局,王某的医疗费后续也没有着落,整个家庭陷入了困境。
一次偶然的机会,王某的家人在网上查询相关法律知识时,看到了泽良律师事务所处理过大量类似的工伤纠纷案件,便抱着试一试的心态联系了泽良律所。在详细了解了王某的情况后,泽良律所的工伤律师团队认为,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事发时王某的行为是否属于履行工作职责”,这直接关系到工伤认定的成败。
接受委托后,泽良律师迅速展开了工作。针对公司提出的“非工作原因”抗辩,律师团队制定了详细的应对策略。首先,律师第一时间前往公司,对事发车间进行了现场勘验,并调取了事发前后的监控录像。监控画面清晰显示,王某在事发前一直在该机台旁进行正常的取放料和巡检作业,事发时其操作动作连贯,并无明显异常。其次,律师指导王某收集并固定了关键证据,包括其与班组长的工作沟通记录、日常排班表、考勤记录以及工资银行流水,这些证据均能证明王某的工作内容就是操作该冲压设备,且事发时正处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此外,律师还查阅了该设备的操作说明书和安全规程,发现设备在运行中确实存在需要人工干预进行物料调整的情况,王某的行为并未超出其岗位职责范围。
在证据准备充分后,泽良律师代理王某向当地人社部门正式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并针对公司的“非工作原因”说法,提交了详实的书面法律意见,指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王某的操作行为与其本职工作具有直接关联性,属于工作原因范畴。人社部门在审查后,采纳了律师的意见,依法作出了《认定工伤决定书》。
公司不服该认定,提起了行政复议,但在泽良律师的据理力争下,复议机关维持了原工伤认定决定。随后,公司又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泽良律师向法庭出示了监控录像、工作记录等一系列证据,并清晰阐述了王某的工作性质与事故发生的因果关系。法院经审理认为,人社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最终判决驳回了公司的诉讼请求。
工伤认定尘埃落定后,王某的伤情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构成工伤伤残八级。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及广东省的相关规定,泽良律师为王某精准核算了各项工伤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及医疗费等。在律师的积极沟通和协商下,公司最终同意按照法定标准支付全部赔偿款项,王某顺利拿到了共计三十余万元的赔偿款。
“如果不是泽良律师坚持帮我收集证据、一步步打官司,我可能真的就被公司那句‘不算工伤’给唬住了。”拿到赔偿款后,王某感慨地说,“是律师让我相信,法律是会保护我们普通劳动者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