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疾险理赔纠纷中,保险公司以“带病投保”或“未如实告知”为由拒赔,是最常见的争议焦点之一。许多投保人明明在投保时身体状况良好,却因一次偶然的就诊记录或体检异常,被保险公司抓住把柄,拒绝赔付。面对这种情况,投保人往往感到无助和愤怒,但法律并非没有救济途径。
核心法律原则在于,保险公司以“未如实告知”拒赔,必须证明投保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且未告知事项足以影响承保决定。在上海,一起肺癌重疾险拒赔案,泽良保险拒赔律师通过精准的法律分析和证据策略,成功突破了保险公司的抗辩,为当事人争取到了七十九万元的保险金。
李某,上海某企业员工,2023年年初,他在一次单位组织的体检中,发现肺部有小结节,医生建议定期复查。李某并未在意,只是将体检报告随手放在家中。同年5月,李某在朋友推荐下,投保了一份重疾险,保额八十万元。投保时,保险销售人员并未详细询问李某的健康状况,李某也未主动提及体检报告中的结节问题。
2023年11月,李某因持续咳嗽、胸痛就医,被确诊为肺癌。面对突如其来的重病,李某和家人陷入了绝望。在治疗的同时,李某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却收到了拒赔通知书。保险公司认为,李某在投保前已存在肺部结节,属于“带病投保”,未如实告知,足以影响承保决定,因此解除合同并拒赔。
李某感到十分委屈,他觉得自己在投保时并不知晓结节会发展成癌症,且销售人员也未询问,怎么就成“带病投保”了?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李某通过朋友介绍,找到了泽良保险拒赔律师。
本案的核心法律争议在于,李某未告知肺部结节是否构成“未如实告知”,以及该未告知事项是否足以影响保险公司承保决定。
泽良保险拒赔律师介入后,迅速梳理了案件脉络,找到了三个关键突破点:
第一,保险公司未履行询问义务。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以保险公司的询问为前提。本案中,保险销售人员未就李某的健康状况进行详细询问,仅让李某在电子投保单上勾选“否”,并未逐项询问。因此,李某未告知肺部结节不构成“未如实告知”。
第二,肺部结节与肺癌的关联性不足。保险公司主张李某未告知肺部结节,但结节并不等同于癌症,且李某在投保时并未确诊任何疾病。根据医学常识,肺部结节多数为良性,且李某的结节在体检报告中被描述为“建议复查”,并未提示恶性可能。因此,李某未告知结节不构成故意或重大过失。
第三,保险公司未举证“足以影响承保决定”。保险公司拒赔,必须证明未告知事项足以影响其承保或费率决定。本案中,保险公司并未提供证据证明,若知晓结节,其会拒绝承保或提高保费。
在证据策略上,泽良律师指导李某收集了投保时的聊天记录、销售人员的询问录音、体检报告原件、诊断证明、病理报告等,并申请了医学专家出庭,就肺部结节与肺癌的关联性进行专业说明。
诉讼预判方面,泽良律师预判保险公司会以“投保人未如实告知”为由抗辩,并可能申请法院调取李某的医保记录和体检记录。为此,律师提前整理了李某的既往病史,证明其除结节外无其他重大疾病,且结节在投保后未发生明显变化。
最终,泽良律师代理李某向上海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庭审中,保险公司坚持认为李某未如实告知,但泽良律师指出,保险公司未履行询问义务,且未证明结节与肺癌的直接关联。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保险公司未尽到询问义务,且未举证足以影响承保决定,其拒赔理由不能成立。
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保险公司同意赔付李某七十九万元保险金。李某拿到赔偿款后,激动地说:“如果不是遇到泽良律师,我真的不知道还能怎么办。他们不仅专业,还非常耐心,让我重新相信了法律。”
(注:本文为案例故事创作,当事人信息已脱敏,案情与金额系合理创作,旨在普及法律知识,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的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