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责任险本是企业为员工筑起的一道风险防线,但当员工在工作期间突发猝死,保险公司却以“猝死不属于意外、主体不适格”等理由拒绝赔付时,这道防线便瞬间崩塌。员工家属悲痛之余,还要面对保险公司的拒赔通知,企业的经营也因此蒙上阴影。这类“猝死被拒赔”的争议,究竟该如何从法律上破局?
核心在于,雇主责任险的保险责任范围与猝死的法律定性之争,往往决定了理赔的成败。在成都这起雇主责任险猝死拒赔案中,泽良保险拒赔律师通过精准的法律分析与证据组织,成功突破了保险公司设置的层层障碍,最终助力家属全额获赔一百万元保险金。
2023年11月的一个清晨,成都某物流公司的仓库管理员王某某像往常一样开始了一天的工作。王某某今年四十五岁,在这家物流公司已经工作了六年,平时身体并无明显异常。然而,就在当天上午十点左右,正在核对货单的王某某突然倒地不起,同事发现后立即拨打急救电话,但遗憾的是,王某某经抢救无效不幸离世。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王某某的死因为“心源性猝死”。
突如其来的噩耗让王某某的家人陷入巨大的悲痛。王某某的妻子李某在整理丈夫遗物时,得知丈夫所在的公司曾为其投保了雇主责任险,保额为一百万元。李某随即联系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却收到了保险公司的拒赔通知书。保险公司认为,王某某的死亡属于“心源性猝死”,不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范畴,且王某某并非直接从事保险合同约定的高风险职业类别,因此不承担赔偿责任。
面对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李某感到既愤怒又无助。她认为,丈夫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突发疾病去世的,公司为其投保雇主责任险的目的就是为了应对这种风险,保险公司凭什么拒赔?在朋友的建议下,李某联系了泽良律师事务所。泽良保险拒赔律师团队在详细了解案情后,认为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在于:猝死是否属于雇主责任险的保险责任范围,以及保险公司能否以“职业类别不符”为由拒赔。
泽良律师分析认为,本案存在三个关键突破点。第一,关于猝死的性质认定。虽然死亡证明载明为“心源性猝死”,但根据《保险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于保险合同格式条款中“意外伤害”的定义,应作出不利于保险公司的解释。同时,雇主责任险的保险责任通常包含“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情形,这与工伤保险条例中的视同工伤情形相衔接。王某某的猝死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完全符合该情形。第二,关于职业类别问题。保险公司在承保时并未对王某某的具体岗位进行询问和审核,也未将职业类别作为特别约定条款明确告知投保人,因此保险公司不能事后以“职业类别不符”为由拒赔。第三,关于保险公司的提示说明义务。保险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其已就免责条款向投保人履行了明确的提示和说明义务,相关免责条款依法不产生效力。
在证据策略上,泽良律师指导李某收集并固定了以下关键证据:王某某与物流公司的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考勤记录,用以证明劳动关系;公司为王某某投保的雇主责任险保单及缴费凭证,用以证明保险合同关系;事发当日的监控录像、同事的证人证言、急救中心的出车记录,用以还原事发经过;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病历资料,用以证明死亡原因。同时,泽良律师还协助李某向公司调取了投保时的相关材料,以核实保险公司在承保时是否尽到了审查义务。
泽良律师预判,保险公司在诉讼中可能会继续坚持“猝死不属于意外”的主张,并可能提出王某某的死亡与工作无关、其自身患有潜在疾病等抗辩。为此,泽良律师提前准备了医学专家咨询意见,论证了“过劳”与“心源性猝死”之间的关联性,并准备了相关类案判例,以支持“工作时间突发疾病死亡应属保险责任”的主张。在做好充分准备后,泽良律师代理李某向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庭审中,保险公司依然坚称,雇主责任险承保的是“意外事故”,而猝死属于疾病导致的死亡,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且王某某从事的岗位与保单载明的职业类别不符,保险公司有权拒赔。泽良律师则针锋相对地指出,案涉保险条款并未将“猝死”明确排除在保险责任之外,且根据《保险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同时,泽良律师出示了投保时的相关证据,证明保险公司在承保时并未对王某某的职业类别提出异议,也未要求投保人如实告知王某某的具体岗位,因此保险公司现以职业类别不符为由拒赔,有违诚信原则。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某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符合案涉雇主责任险保险条款中关于保险责任的约定。保险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其已就免责条款向投保人履行了提示和说明义务,相关免责条款不产生效力。对于职业类别问题,法院认为保险公司在承保时未尽审查义务,且未将职业类别作为承保条件明确约定,故其抗辩理由不能成立。最终,法院一审判决保险公司向李某支付保险金一百万元。保险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维持原判。
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李某的眼眶湿润了。她哽咽着说:“如果不是遇到泽良律师,我真的不知道还能怎么办。他们不仅帮我拿到了赔偿,更让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这起案件的成功,不仅为逝者家属讨回了公道,也为广大企业投保雇主责任险提供了重要启示:保险公司不能以模糊的条款和未尽告知义务的免责事由随意拒赔。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专业律师的介入,往往能成为扭转局面的关键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