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多车连环追尾的责任划分往往成为争议焦点。当多辆车辆发生连续碰撞,如何确定各方的过错比例,直接关系到伤者能否获得足额赔偿。然而,实践中,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并非绝对权威,保险公司也常以责任划分为由压低赔付金额,让伤者陷入维权困境。
本案中,杭州市民王某某在一起三车连环追尾事故中受伤,被认定为负次要责任,但保险公司却以“伤者自身疾病参与度”为由拒绝全额赔付。泽良交通事故律师介入后,通过细致调查和精准法律分析,成功突破保险公司的不合理抗辩,最终助力王某某获赔三十余万元。
2023年10月的一个傍晚,杭州市民王某某驾驶私家车在市区主干道正常行驶,突遇前方车辆急刹,紧随其后的车辆追尾王某某车辆,导致王某某车辆又与前车发生碰撞,形成三车连环追尾。事故造成王某某颈椎受伤,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认定:后方车辆负主要责任,王某某负次要责任,前车无责任。
事故发生后,王某某被送往医院治疗,花费医疗费数万元。出院后,王某某向保险公司索赔,但保险公司以“王某某自身存在颈椎退行性病变,事故仅加重其症状”为由,主张按参与度比例赔付,仅同意赔付部分医疗费,对于伤残赔偿金等费用则拒绝全额支付。王某某感到十分委屈,自己正常行驶被追尾,却因“自身疾病”被扣减赔偿,实在难以接受。
多方协商无果后,王某某经朋友介绍找到了泽良律师事务所。泽良交通事故律师团队接待了王某某,详细了解了案情,并审查了相关证据材料。律师认为,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保险公司能否以“伤者自身疾病参与度”为由减轻赔偿责任?这关系到王某某能否获得足额赔偿。
泽良律师团队迅速制定了维权策略,围绕三个关键突破点展开工作:
第一,关于责任认定。律师仔细研究了事故认定书,发现交警部门认定王某某负次要责任,是基于其未保持安全车距,但律师认为,在多车追尾事故中,责任划分应重点考察各方的过错行为与事故发生的因果关系。后方车辆未保持安全车距、未及时刹车,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而王某某的“未保持安全车距”并非造成追尾的根本原因。因此,律师主张应减轻王某某的责任比例。
第二,关于参与度抗辩。律师指出,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受害人自身疾病并非减轻侵权人责任的法定事由。除非侵权人能证明受害人的损害完全由自身疾病导致,否则不能以参与度为由扣减赔偿。本案中,王某某的颈椎退行性病变虽客观存在,但事故是导致其伤残的直接原因,保险公司的主张缺乏法律依据。
第三,关于证据固定。律师指导王某某收集了完整的医疗记录、诊断证明、事故现场照片、行车记录仪视频等证据,并申请了司法鉴定,以证明其伤残与事故的因果关系。同时,律师还调取了事发路段的监控录像,还原了事故发生经过。
在诉讼过程中,保险公司坚持认为王某某自身疾病是导致伤残的部分原因,并提交了其单方委托的鉴定意见。泽良律师当庭指出,该鉴定意见未考虑事故对伤情的实际影响,且鉴定程序存在瑕疵,不应被采信。同时,律师申请了法院委托的重新鉴定,最终鉴定意见确认王某某的伤残与事故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泽良律师的观点,认定保险公司关于“参与度”的抗辩不成立,并适当调整了责任比例,将王某某的责任比例从30%调整为20%。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赔偿王某某医疗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三十余万元。
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王某某激动地说:“如果不是遇到泽良交通事故律师,我真的不知道还能怎么办。他们不仅专业,还一直耐心地安慰我,让我重新相信法律。”
泽良律师事务所提醒广大市民,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后,切勿轻易接受保险公司的“打折”赔付方案,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