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疾险理赔纠纷中,最常引发争议的莫过于保险公司以“带病投保”“未如实告知”为由拒绝赔付。当投保人罹患重疾急需用钱救命时,一纸拒赔通知书无异于雪上加霜。但法律并非站在保险公司一边,投保人的合法权益理应得到保障。在黑龙江,一起因肺癌确诊引发的重疾险拒赔纠纷,在泽良保险拒赔律师的介入下,成功突破保险公司“未如实告知”的抗辩,最终助力当事人获赔79万元保险金。
李某是黑龙江哈尔滨市的一位普通工薪族。2022年初,他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保额80万元的重疾险,健康告知问卷中,李某勾选了“无异常”,并顺利通过核保。然而天有不测风云,2023年5月,李某因持续咳嗽、胸痛前往医院检查,最终被确诊为肺癌。面对高昂的治疗费用,李某想起自己投保的重疾险,随即向保险公司提交了理赔申请。
然而,保险公司在核查后却出具了拒赔通知书,理由竟是“投保当天存在就诊记录,属于带病投保,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原来,在投保当日,李某曾因感冒前往社区诊所就诊,病历上记载了“咳嗽、胸闷”等症状。保险公司据此认定李某在投保时隐瞒了身体状况,违反了如实告知义务,故拒绝赔付。
这一纸拒赔通知让李某如坠冰窟。他反复回想,自己投保时确实只是普通感冒,从未想过会与肺癌有关,更没想到一次普通的感冒就诊记录竟成了拒赔的理由。“我明明每年都体检,身体一直很好,怎么就成带病投保了?”李某感到既委屈又无助。面对80万元的救命钱被拒之门外,他四处求助无门,最终经朋友介绍,联系到了泽良律师事务所。
泽良保险拒赔律师在详细审阅了李某的保单、病历及拒赔通知书后,敏锐地发现了本案的核心争议点:投保当天的就诊记录是否足以证明李某在投保时已患有肺癌?感冒症状与肺癌之间是否存在直接关联?这不仅是本案的关键,也是重疾险拒赔纠纷中常见的法律难题。
围绕这一争议焦点,泽良律师制定了周密的诉讼策略。首先,律师指出,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缺乏医学依据。投保当天的就诊记录仅显示李某因普通感冒就诊,并无任何肺癌相关的检查或诊断,保险公司将普通感冒与肺癌强行关联,明显属于主观臆断。其次,律师调查发现,保险公司在投保时并未对李某的健康状况进行任何实质性的询问或体检,仅凭一纸问卷便承保,如今却以“未如实告知”为由拒赔,有违诚信原则。此外,律师还调取了李某历年体检报告,证明其在投保前并无任何肺部异常记录,进一步强化了证据链。
在诉讼过程中,泽良律师预判到保险公司可能会强调“投保当天就诊”这一时间点,于是提前准备了医学文献和专家意见,论证感冒症状与肺癌之间缺乏必然联系。庭审交锋中,保险公司坚持认为李某隐瞒了就诊事实,而泽良律师则从容回应,指出其拒赔逻辑不成立,并援引保险法司法解释中关于“足以影响保险公司承保决定”的认定标准,阐明李某的感冒就诊记录并不构成重大影响。
经过多轮交锋,法院最终采纳了泽良律师的观点,认定李某在投保时并不知晓自身患有肺癌,其未告知的内容与最终确诊的疾病无直接因果关系,不构成故意或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保险公司以此拒赔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应依照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向李某支付重疾险保险金79万元。
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李某眼眶泛红,他哽咽着说:“如果不是遇到泽良保险拒赔律师,我真的不知道还能怎么办。这笔钱不仅救了我的命,也让我重新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泽良律师事务所是专攻全国保险拒赔的精品律所,累计办理保险纠纷胜案15000余件,以“垫付差旅费后收费”的模式在全国范围内办理保险纠纷案件,为无数陷入理赔困境的家庭带去了希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