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蕉城区某新能源科技公司,阿军做新能源电池工人5年。2026年5月15日的傍晚,她在锂电池模组焊接时短路爆炸烧伤,面部及双上肢深二度烧伤。被紧急送往宁德市第一医院,诊断为"面部及双上肢深二度烧伤",需行切开复位内固定术。
新能源科技公司:'你这就是操作的时候不小心,凭什么算工伤'
术后,阿军躺在病床上,连吃饭都需要家人喂。阿军的妻子找到公司,负责人的话让人心寒:'你这就是操作的时候不小心,凭什么算工伤'说完转身就走不再理会。走投无路之际,阿军的亲戚介绍他找到了泽良律所。阿军问律师的第一句话是:"他们说没签合同不能算工伤,是真的吗?"
还原事故经过,锁定工作原因因果关系
泽良律师接案后明确告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阿军的情况完全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律师指导阿军收集了六类关键证据:一是阿军与工头林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工作安排和工资结算;二是微信转账记录——每月月底固定金额转账,备注'月薪';三是工地/车间门禁打卡记录,显示阿军每日早6点半进场的规律;四是3位工友的证人证言,证实阿军在工地/车间工作半年的事实;五是事发当日的120急救出车记录,注明了事发地点和时间;六是现场监控录像,记录了锂电池模组焊接时短路爆炸烧伤的全过程。
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
2026年8月,泽良律师向宁德区人社部门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单位在答辩中以事发时不在工作时间内为由提出抗辩。律师在意见书中指出: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阿军的情形完全符合工伤认定要件,单位的抗辩理由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人社部门采纳了律师意见,于2026年9月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伤情稳定后,阿军进行了劳动能力鉴定。因神经损伤后遗存功能障碍,经鉴定评定为六级伤残。
赔偿计算:工伤保险待遇全额核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阿军依法可获赔偿项目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辅助器具费。律师依据完整的证据链——包括劳动关系证据、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工资银行流水、医疗费票据——证明阿军的诉求合法有据。仲裁阶段,单位仍以伤情与工作无关为由提出抗辩。律师逐一出示证据:工资流水证明了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工资为4906元;鉴定结论书证明了六级伤残等级;全套医疗记录证明了伤情与事故的直接因果关系。2026年11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单位一次性支付阿军工伤赔偿58万元(含全部法定项目)。阿军拿到赔偿款后感慨:"等了快一年,差点就放弃了,结果泽良律师帮我全拿回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