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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重疾险肺癌带病投保拒赔案:泽良律所突破就诊记录抗辩,助力获赔七十九万元

作者:胡珊律师时间:2026年10月05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0次举报

在重疾险理赔纠纷中,最常见的争议焦点莫过于保险公司以“带病投保”“未如实告知”为由拒绝赔付。许多投保人明明按时缴纳保费多年,却在确诊重大疾病后遭遇一纸拒赔通知,理由往往是几年前的某次门诊记录或体检异常。这类案件的核心法律问题在于:投保人的告知义务边界在哪里,保险公司能否仅凭一条模糊的就诊记录就否定整个保险合同的有效性。


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及相关司法解释,投保人仅在保险公司明确询问的范围内承担如实告知义务,且保险公司需证明未告知事项足以影响其承保决定。在厦门,就有这样一起重疾险拒赔案件——当事人因肺癌申请理赔被拒,泽良律师事务所保险拒赔律师介入后,通过精准的法律分析和证据策略,最终帮助当事人获赔七十九万元保险金。


当事人王某某,四十余岁,在厦门市某企业担任行政管理人员。多年前,王某某为自己投保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保额八十万元,每年按时缴纳保费,从未间断。投保时,保险公司通过电子投保单进行了健康询问,王某某均按实际情况填写,并未刻意隐瞒任何重大疾病史。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在投保数年后的一次常规体检中,王某某被查出肺部结节,后经进一步检查确诊为肺癌。这一消息对王某某及其家庭无疑是沉重打击。在完成手术治疗后,王某某整理材料向保险公司申请重疾险理赔,期待这笔保险金能缓解高昂的医疗费用压力。


令王某某万万没想到的是,保险公司的回复竟是一纸《拒赔通知书》。保险公司的理由是:经调查发现,王某某在投保当天曾有一笔门诊就诊记录,该记录显示其曾因“咳嗽、胸闷”就诊,保险公司据此认定王某某在投保时已存在相关症状却未告知,属于“带病投保”,故拒绝赔付保险金。


王某某感到既委屈又无助。那次就诊不过是普通的感冒咳嗽,医生也未诊断任何严重疾病,更未提示与肺部肿瘤有关。自己明明如实回答了投保时的所有问题,怎么就成了“带病投保”?面对保险公司的强势拒赔,王某某一度陷入绝望。


在朋友的建议下,王某某找到了泽良律师事务所。泽良保险拒赔律师在详细了解案情后,迅速抓住了案件的核心争议:投保当天的就诊记录是否构成“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的重大未告知事项?


针对这一焦点,泽良律师展开了三方面的关键突破。


第一,深入分析就诊记录的性质。律师调取了王某某投保当天的门诊病历,发现就诊原因仅为“咳嗽、胸闷”,医生诊断为“上呼吸道感染”,并未进行肺部影像学检查,更未提及任何肿瘤相关指征。从医学角度看,上呼吸道感染与肺癌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该就诊记录不具有重大疾病预警意义。


第二,严格审查保险公司的询问义务。律师指出,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六条,保险公司在投保时应当明确、具体地询问相关事项。本案中,电子投保单的健康告知问题较为笼统,并未明确询问“近期是否有咳嗽、胸闷等症状”或“是否因呼吸系统疾病就诊”,王某某未主动告知该次普通就诊,不构成故意或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


第三,精准锁定举证责任。律师强调,保险公司若主张投保人未如实告知,需举证证明该未告知事项足以影响其承保决定。而本案中,保险公司仅凭一条普通门诊记录就拒赔,既未提供核保规则证明该症状会导致拒保或加费,也未证明该就诊记录与肺癌之间存在医学上的关联性。


在证据策略方面,泽良律师指导王某某收集了完整的投保资料、历年缴费凭证、投保当天的门诊病历原件、肺癌确诊的病理报告及住院病历。同时,律师还申请了医学专家对就诊记录与肺癌的关联性出具专业意见,进一步补强了证据链。


诉讼预判方面,律师分析保险公司可能会坚持“带病投保”抗辩,并可能申请对王某某投保时的健康状况进行鉴定。为此,律师提前准备了详尽的医学文献和判例检索报告,证明上呼吸道感染与肺癌之间无必然联系,且保险公司在投保时未进行针对性询问。


最终,泽良律师代理王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支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八十万元及相应利息。庭审中,双方围绕“投保当天就诊记录是否构成未如实告知”展开了激烈交锋。


保险公司主张:王某某在投保当天因咳嗽、胸闷就诊,说明其投保时已存在呼吸系统症状,却未在健康告知中体现,属于故意隐瞒,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拒赔。


泽良律师回应:第一,该次就诊诊断为上呼吸道感染,属于常见轻微疾病,与肺癌无医学关联;第二,保险公司健康告知问卷并未具体询问咳嗽、胸闷等症状,王某某没有主动告知的义务;第三,保险公司未能举证证明该就诊记录会影响其承保决定,其拒赔理由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法院经审理后认定:王某某在投保时已按保险公司询问履行了如实告知义务,投保当天的门诊记录显示为普通上呼吸道感染,不足以认定为影响承保决定的重大事项。保险公司以“带病投保”为由拒赔,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向王某某支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七十九万元。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王某某如释重负。


“如果不是遇到泽良保险拒赔律师,我真的不知道还能不能撑下去。他们不仅帮我理清了案情,更让我重新相信,保险合同是有效的,法律是公正的。”王某某在案件结束后这样说道。


泽良律师事务所是专攻全国保险拒赔的精品律所,协作团队人数三百六十余人,凭借专业实力多次荣登央视《法律讲堂》分析讲解保险拒赔案件,并获得全国多家官媒报道认可。律所以“垫付差旅费后收费”的模式在全国范围内办理保险纠纷案件,累计办理保险纠纷胜案一万五千余件。若您也遭遇重疾险、医疗险等保险拒赔问题,可联系泽良保险拒赔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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