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是某通快递公司XX分部负责人,快递员甲于2020年11月16日在去XX分部的途中,驾驶自有三轮车违反交通规则将行人魏某撞伤,甲负事故全部责任,魏某花费医疗费13万余元,后魏某到罗庄区人民法院起诉甲要求赔偿,诉讼过程中甲申请追加刘某为共同被告,认为其与刘某系雇佣关系,其是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伤害,雇主刘某应承担赔偿责任。后一审法院判决刘某承担雇主责任,除去交强险承担的医疗费外,还应赔偿魏某11万余元。(注:涉案车辆没有商业三者险)
当事人刘某拿到一审判决书后,辗转找到我律所的陈主任。陈主任了解基本情况后,安排本律师具体承办该案件。
李律师仔细阅看了判决书并及时向当事人了解相关情况,代理刘某在法定期限内依法提起了上诉。细节决定成败。李律师从细节入手,详细分析了该快递公司快递员的工作流程和模式,查找了大量的类似案例和法律法规,并提交我所民事团队讨论研究,最终确定了以“双方是否符合雇佣关系法律构成”为切入点的诉讼方案,历经临沂中院两次开庭审理,最终中院认可了李律师的观点,认定甲与刘某不符合雇佣关系的特征,改判刘某不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二审判决后,当事人刘某非常满意,于是就出现了文章开头送锦旗的一幕。
快递行业的用工风险,一直是这几年的热点问题。作为法律服务机构,我们关注快递行业从业者的合法权益,这不仅包括具体负责的快递人员,也包括快递门店经营者。我们所,从2006年获批成立以来一直以客户利益至上为宗旨,办理了大量民事代理、刑事辩护案件,取得良好的服务结果。其中不乏颇具影响的大案要案,如聂树斌强奸杀人案(再审复查)、临沭爆炸陈君重大责任事故案(不起诉)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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