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因此,征收土地的补偿费主要由以下五个部分构成:(1)土地补偿费,即国家对原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被征收土地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所给予的经济上的补偿;(2)安置补偿费,即对被征收土地的农业人口的生产和生活所给予经济上的补助;(3)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即对被征收土地上的各种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如房屋、水井、道路、管线、水渠等的拆迁和恢复费,被征收土地上林木的补偿或砍伐费等;(4)青苗补偿费,即对被征收土地上的农作物造成的损失一次性给予的经济补偿;(5)其他补偿费,即因征收土地给被征收土地单位和个人造成的其他方面损失而支付的费用,如水利设施恢复费、误工费、搬迁费、基础设施恢复费等。
王艳翠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