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物业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的规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如果物业服务未及时对电梯、小区监控录像、路灯等进行及时维修,导致业主有实际损失,可以向物业服务企业请求维修、赔偿损失。
缴纳物业费是业主的义务,不可以以此为由拒缴。
王艳翠律师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物业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的规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如果物业服务未及时对电梯、小区监控录像、路灯等进行及时维修,导致业主有实际损失,可以向物业服务企业请求维修、赔偿损失。
缴纳物业费是业主的义务,不可以以此为由拒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