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美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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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从什么时候开始

作者:陈美玲律师时间:2019年11月29日分类:其他类型浏览:551次举报
2019-11-29

一、遗产继承从什么时候开始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公民可以依法定立遗嘱处分自己的个人财产。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既可以是生理死亡也可以是被宣告死亡时开始。如果公民失踪或被宣告失踪后又被宣告死亡的,以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失踪人的死亡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也就是说,遗嘱只能在继承开始后,才能生效,而不能提前生效。如果是付义务的遗嘱,继承人只有在履行了相应的义务后,才能按照遗嘱继承。如果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二、遗产继承开始起算时间法律如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最高人民法院一九八五年九月十一日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更进一步明确了继承开始的时间:

1、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失踪人被宣告死亡的以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失踪人死亡的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

2、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人,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

正确认定继承开始的时间,具有重要意义:

(1)它是遗嘱和遗赠生效的时间。

(2)它是确定被继承人遗产实际内容的时间。

(3)它是分割遗产和放弃继承权效力应溯及到的时间。

(4)它是法律上的期待继承权转化为现实继承权的时间。

(5)它是确定继承人范围的时间。

(6)它是20年最长权利保护期的起算时间,因继承发生的民事纠纷,从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三、遗产继承的含义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

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嘱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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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美玲律师,执业9年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继承、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公司股权纠纷、人身损害等各类民商事案件。具有深...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南京
  • 执业单位:北京国枫(南京)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20120********09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工程建筑
北京国枫(南京)律师事务所
1320120********09 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工程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