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十多年的发展,Google已经发展成为互联网业界的巨头。但Google在中国却一路艰辛,从色情信息到今天的数字图书馆。我不是Google的忠实Fans,但还是忍不住跳出来为Google的数字图书馆辩解:Google的数字图书馆是大势所趋,不但有利于读者也有利于版权人,包括作者和出版商。
一、数字图书馆有利于读者。
对于读者,毋庸置疑,我们足不出户,便可以搜索到钟爱的图书,对于进入共有领域的图书,我们可以免费阅读、免费下载。对于那些仍然享有版权的图书,我们可以方便快捷地发现到哪里购买或者到哪里借阅。同时,我们还能看到其他读者对此书的评价。想一想,我们鼠标操作几下,便能够读到国外的大量进入公有领域的图书还有那些已经绝版的图书,这是一件多么惬意的事儿!所以感谢Google数字图书馆!
二、数字图书馆有利于作者。
我想中国的很多作家可能被文著协误导了,Google并没有把享有版权的图书免费提供给用户。很多作家对谷歌收录自己的作品而未经自己的同意感到非常的愤慨。的确,Google未经版权人同意扫描图书的行为侵犯了版权人的复制权,但Google在美国已经和作家协会达成协议,为自己的扫描行为而每本书赔偿60美元,注意这里的60美元赔偿的仅是扫描这一次行为。如果作者全文授权给Google,用户付费阅读一次,Google还将提成给作者,当然作者也有权利要求Google不提供对此书的搜索。Google数字图书馆对版权人的宣传作用毋庸置疑。我想每一位作者写书除了期望能够得到物质上的回报之外,还期望自己的价值观能够被更多的人认同。Google数字图书馆不仅为作者增加了一个创收的渠道(在线付费阅读),同时也为作者提供了让更多人认同其价值观的机会。
三、数字图书馆是大势所趋。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数字图书馆必然是大势所趋。尽管目前我们还面临些许的法律障碍,但法律终将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