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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没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有什么风险?

发布者:何伟杰律师|时间:2017年08月01日|分类:拆迁安置 |1230人看过

房屋没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有什么风险?

一、什么是大土地证与小土地证

开发商在进行房地产开发销售前首先通过招拍或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即“大土地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范围。

开发商在房屋销售中已经将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时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分摊在各单元房中,因此房屋销售完毕后,应该把开发商手中的“大土地证”分割成“小土地证”给业主,“小土地证”也即业主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俗称。1994年的《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所购商品房应具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小土地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即“两证”齐全。

二、若没有小土地证有什么麻烦?

如果没有小土地证,住房用地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保护,房屋没有土地使用权证便不能合法上市出售,无法办理房产抵押登记。而更重要的一项意义在于,根据《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满70年后将自动续期,届时土地使用权人需要凭借土地证办理续用。如果没有“小土地证”,居民将无法享受这一权利。

三、没有土地证房屋能进行买卖吗?

“如果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那么买卖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应当随着房屋所有权一起转移给买方。目前,各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对房屋买卖过户的做法不一致:有的只需要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领取新的房屋所有权证,有的还需要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领取新的土地使用权证。但是不管如何,根据房屋和土地不分离的原则,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应当随着房屋的买卖一起转让。也就是说,只要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那么没有办理土地证的也是可以买卖的。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如果有国土证,那么可以进行房地产抵押贷款,反之你就应当注意你的权益会不会受到侵害了。

没有国土证会影响业主哪些利益?

1、缺少《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的“物权”不完整。《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这说明房地产的“物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方面。

2、缺少《土地使用证》,通常会导致房屋无法转让或转让价格较低。

3、缺少《土地使用证》,房地产的转让中涉及土地使用权的部分不发生法律效力。《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业主不拥有法律意义上的“土地使用权”。

4、缺少《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价值严重缩水。按照《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这一条规定使原本只有70年寿命的住宅,得到“自动”延长。使“住宅”的传世私有财产性质,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但是如果买的房子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没有土地使用权,更不能“传世”,这样的房子还有多少价值呢?

5、拆迁补偿时会遭受损失。《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第三条规定,房屋拆迁评估价格为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

开发商不给业主国土证会有哪些风险!

1.土地被转让。虽然房产证握在自己手里,但无土地证,住房用地土地使用权有被原土地使用者(开发商)抵押或因其他债务问题而遭受司法执行的危险,原因在于此时土地使用权证载明的权利人仍为开发商,土地使用权证仍在开发商手里。

2.不办理土地证,有的单位(开发商)可能会非法把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使购房者蒙受不必要的损失。

   现在各地在逐步推行房产证土地证两证合一,统一为《不动产权证书》,购房人应注意政策调整,规避购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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