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这是一起典型的借名买房引发的争议,委托人早在十余年前借同事之名在京购房,一直没有过户,由于近些年房价上涨,出名人想获得更多的利益,仅想将购房的款项还给委托人,独得房产,拒绝配合委托人过户,委托人曾经希望给出名人一定的补偿,但是出名人过于贪心,导致争议。
委托人在京仅有此一处房产,虽是自己买的,但是毕竟登记在出名人名下,委托人不知如何是好,通过华律网找到华律网特约彭律师,希望能够争取到房产。彭律师接受委托后,收集了所有证据,包括涉案房屋的原始购房凭证等,并到开发商处调取原始购房合同及发票等购房手续,以及到银行调取相关按揭贷款的手续,组织成完整证据链,据理力争终获得法院支持,目前房产已经过户至委托人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