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晓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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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城专职律师执业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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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遗嘱的效力?

作者:原晓丽律师时间:2021年11月18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20次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36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1140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只要符合法定条件,打印遗嘱,也一样合法有效。


原晓丽律师,硕士研究生,2012年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学院,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2011年参加法律服务工作至今,为当事人提供...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西-晋城
  • 执业单位:山西宇星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40520********1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人身损害、合同纠纷、法律顾问、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