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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实施后,还能否要求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的问题剖析

发布者:李刘敏律师|时间:2018年07月24日|分类:婚姻家庭 |489人看过


《侵权责任法》实施后,还能否要求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的问题剖析

《侵权责任法》规定了残疾赔偿金与死亡赔偿金,没有被扶养人生活费这一项;此与《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不一致。我认为即使《侵权责任法》已经用残疾赔偿金与死亡赔偿金吸收了被抚养人生活费,但并不意味着被扶养人生活费已经失去存在的必要。

《侵权责任法》没有就残疾赔偿金与死亡赔偿金与被扶养人生活费的关系作出明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通知》第4条作出规定:“如受害人由被扶养人的,应当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的规定,将被扶养费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与死亡赔偿金。”这就使有被扶养人的受害人的残疾赔偿金与死亡赔偿金与立法精神一致了,同时也与我们以前的做法完全一致。也就是说,《侵权责任法》规定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于《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与被扶养人生活费之和。

综上,被扶养人生活费仍是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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