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伤残等级鉴定直接决定赔偿金额的高低,是除责任认定外最关键的一步。很多当事人因为不懂鉴定,白白少拿了赔偿。作为常年代理交通事故案件的律师,这里讲几点实务要点。
第一,什么时候做鉴定。鉴定应在伤情治疗终结、病情稳定后进行。过早鉴定,伤情可能仍在恢复,等级偏低;过晚鉴定,又可能延误索赔。一般建议在出院后、主要治疗结束、医生确认病情稳定时申请。涉及内固定取出的,通常要等取出后再鉴定,或由医生出具意见。
第二,去哪里鉴定。应委托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项目包括伤残等级、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俗称"三期")。选择鉴定机构时,要确认其资质和当地法院、保险公司的认可度。
第三,鉴定依据和等级。伤残等级依据国家统一标准评定,等级越高(如从十级到一级),残疾赔偿金越高。当事人应如实陈述伤情,提供完整的病历、影像资料、诊断证明,避免遗漏影响等级的伤情。
第四,注意鉴定程序。一般是当事人自行委托,也可以在诉讼中申请法院委托。自行委托的,如对方有异议,可能被要求重新鉴定。
需要提醒的是,赔偿金额的计算专业性很强,涉及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多项。建议在做鉴定和索赔前,就咨询专业律师,全面核算,避免漏项少赔。
(本文由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整理,仅供普法参考,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