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的一个下午,我与同事(甲)在办公间里闲聊,听到有当事人进屋要求写一份离婚诉状。领导安排同事(甲)去接待。我也准备走出办公间见识一眼这对夫妻的尊容——这也许是我们一个不礼貌的习惯。这时我的同事又转身回来,低声对我说:“那男的是我小学时的同学。”不久隔壁传来另一位同事(乙)接待当事人的声音。
听到夫妻二人写完诉状出去,甲说:“我的同学家是农村的,做大豆腐的。每月能有6000元的收入。他妻子长的挺漂亮,就是个子矮点。”乙过来对我们说:“你们知道他们离婚的原因吗?离婚的原因是婚前男方的父母答应婚后给他们10万元,现在小孩已经5个月了,其父母没有兑现他们婚前的承诺,妻子就要求离婚了。并且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7吨大豆。”
我们的话音刚落,那男的又回到所里,说:“我不是找xx(甲),我要复印一张身份证。”接着又说:“她妈(岳母)也来了,在外面的面包车里。她妈支持她女儿离婚。我老婆说不离婚也行,但要同我父母断绝关系。”他的脸还有一点血迹,同事们说是他老婆打的。
男的离开所,走向他老婆、岳母坐的面包车------,他还没走近车子,车子突然起步,绝尘而去。
他默默的伫立于飞扬的尘埃中-------
杨文学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