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是去年的五月份,赵大姐开完庭表情凝重的从法院出来,走进我们所里,向我叙述着案情的经过:
2006年水天集团许以高额回报向社会广泛筹集资金,赵看到亲朋好友、左右髙邻已经小有收入不免心动。踊跃加入到投资大军的行列。小打小闹、投石问路之后,赵逐渐追加了投资,钞票的回报像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多。投资金额也高达二十五万余元,赵也成了获得手续费较高的“VIP会员”。
赵今年五十多岁,自称是个一心向善、吃斋念佛的诚信之人,每每总是成人之美。其佛友钱大姐知道她已经是“vip会员”了,便将30000元钱交给了赵大姐,委托赵并以赵的名义向水天集团投资获利。赵大姐将得到的高额手续费无私的、如数的都转交给了钱大姐。钱大姐欢喜不已,口称赵大姐是自己的好姐妹。并买了礼物向赵大姐表达谢意。
2008年水天集团的融资行为被定为非法集资,公司老总及相关人等皆以锒铛入狱。诈骗范围涉及多省市县,金额高达数十亿元,成千上万的家庭深陷灾难------。公安机关要求被害者向办案机关如实申报投资金额。钱大姐以实际投资人的身份向公安机关申报了委托赵投资的30000元。不久,公安人员逐家核实------,不巧的是,钱大姐不在家。其丈夫不知其妻有“公款私投”的行为,否认了其妻上述30000元的投资行为。
2009年公安机关按投资额的百分之五十五向被害者返还投资款。因钱大姐的投资款没有按期核实,百分之五十五的回款化为了乌有。
钱大姐一看,钱已经是血本无归。 捶胸顿足之后,拿起了“法律武器”。以当时赵大姐给其出具的欠条(应该写成委托收款收据)为依据,以多次索要欠款并报案为诉讼时效中断为证据,一纸诉状将赵大姐告上法庭------。
我告诉赵大姐:“你的案子输定了,因为你在举证期限内没有向法庭提供任何证据,你将承担举证不能的败诉结果。而对方有欠条,证明了你们之间的借款关系------。”“我以为法官会给调查的,谁知法官连话都不让我说,案子就这样糊里糊涂的开完了。”赵大姐说。
赵大姐擦拭着眼泪,声音有些颤抖。告诉我们打开窗子,她要透透空气,并说自己有心脏病、高血压------。我担心她晕倒在所里,一直好生安慰。她默念着并不停地用拇指尅分着手上的一串佛珠,镇静了一会,说:“我聘请你做我的律师为我打这场官司。”
第二天上午,我给主审该案的法官打了电话,简单陈述了该案的案情,要求法庭调取原告在公安机关的报案材料,以证明原被告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而非借款关系。并说调取证据的申请书马上送过去。法官说:“庭都开完了,还送什么申请书,调什么证据。法院调不了------”
下午,我准备好了信函、证件去了公安机关。公安的领导说:“这些涉及公安的报案材料,律师是没有权利调取的。回去申请法院来人调吧。”好话说了三千,依然是白费口舌。
三天后,判决书下来。好心带来的恶果——赵大姐败诉——返还钱大姐人民币30000元。
该案后经上诉、申诉,因本律师未再介入具体结果不详.
杨文学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