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将医疗职责分为两类是有益的:(1)涉及医疗决策的技能,如药物管理;(2)不需要医疗决策的技能,如为患者提供食物和更换亚麻布。这样的决定将有助于医院管理部门制定方案。涉及医疗判断的技能组(如药物管理)应被视为“医生的常规”,而不是医疗方案的一部分。
从某种意义上说,执行这些常规命令的医生就是医务人员本身。此类医嘱的起草应与医务人员协商进行。如果医务人员决定方案中的特定条款不应由单个医生修改,则应在医务人员章程或专业章节规则中对这些条款进行描述。这将把希望修改规则的医生的问题转移到医务科,而不是医护人员。这将避免护士和治疗医生之间的冲突。
这类问题的一个例子是管理医院感染控制的规则。医院需要关于隔离患有某些传染病的患者以及如何管理其医疗的规则。不希望受感染患者被隔离的医生会对医院中的其他患者造成威胁。在许多医院中,实施感染控制策略的工作由感染控制护士根据医疗系统协议进行处理。这是处理问题的有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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