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月霞律师 06:00-22:59
陈月霞律师
商丘刑事领域律师,如您需要刑事法律咨询,可直接联系!
15837081899
咨询时间:06:00-22:59 服务地区

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其效力如何认定?

作者:陈月霞律师时间:2022年03月18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90次举报
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擅自赠与他人的行为无效

问:夫妻一方将大额的夫妻共同财产擅自赠与他人,显然侵害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但有种观点认为,该赠与行为应认定部分无效,而非全部无效理由是夫妻共同财产中既包含丈夫的份额也包含妻子的份额,他人所获赠财产中有一半为夫妻一方的份额,一方处分自身份额的意思表示应为真实,他人可取得一半的财产权利。
对此在审判实践中应如何掌握?
答:《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将共同财产无偿赠与他人,严重损害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有违民法上的公平原则,这种赠与行为应属无效。
夫妻共同财产是基于法律的规定,因夫妻关系的存在而产生的。在夫妻双方未选择其他财产制的情形下,夫妻对共同财产形成共同共有,而非按份共有《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将共同财产无偿赠与他人,严重损害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有违民法上的公平原则,这种赠与行为应属无效。
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并不意味着夫妻各自对共同财产享有半数的份额只有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才可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确定各自份额。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民事审判实务问答》(法律出版社,2021年7月第一版

陈月霞律师 已认证
执业年限 18
  • 河南永秀律师事务所
    • 执业18年
    • 15837081899
    • 河南永秀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7年 (优于95.7%的律师)

    • 用户采纳

      16次 (优于93.72%的律师)

    • 用户点赞

      9次 (优于94.11%的律师)

    • 平台积分

      20842分 (优于97.66%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252篇 (优于96.74%的律师)

    版权所有:陈月霞律师IP属地:河南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785461 昨日访问量:208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