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关键字】上腹痛 胃肠炎 前列腺炎 胃癌 误诊
【基本案情】
7月3日,患者赵某某因间断上腹痛1月余入XX医院急诊科就诊。现病史:为绞痛,无发热,无恶心、呕吐,无腹泻。给予生化检查及腹部彩超检查,均未见异常。诊断:1.腹痛;2.胃肠炎。给予奥美拉唑肠溶片和头孢呋辛酯片口服治疗。书写门诊病历一张。
7月21日,患者再次入被告医院治疗。主诉:尿频,腹痛。诊断为:慢性前列腺炎、腹痛。给予左氧氟沙星、复方金钱草颗粒和小金片治疗。书写门诊病历一张。
10月13日,患者因上腹痛再次入XX医院就诊。行胃镜检查,病理示:(胃体)低分化腺癌,部分成印戎细胞癌。
后经支持治疗,于两月后病情恶化、广泛转移死亡。
【案情分析】
(一)医方未尽高度注意义务,在患者首次入院时仅依据患者上腹剧烈疼痛盲目误诊为胃肠炎,患者并无恶心、呕吐、腹泻,也无食用不洁食物史,其未给予腹部X线、腹膜后淋巴结彩超、腹部CT等检查,也未进一步行胃镜或钡餐检查,以明确诊断,延误患者治疗,错过胃癌手术时机。
(二)患者因尿频、腹痛再次入院,仍忽视腹痛,漏诊胃癌,仅就慢性前列腺炎给予诊治。
【鉴定意见】
胃肠炎最常见的症状是腹泻,其他症状包括腹痛、恶心、呕吐、
发热等。被鉴定人未主诉有腹泻、恶心、呕吐等临床表现,医院根据被鉴定人主诉、现病史、检查情况以及辅助检查结果,诊断为胃肠炎的依据欠充分,应明确告知被鉴定人进一步就诊科室,进一步复查以查明腹痛原因的必要性等,医院未尽到详细、充分说明义务。
被鉴定人再次就诊该医院泌尿外科门诊就诊,门诊病历仅记载主诉,无现病史、阳性体征及必要的阴性体征内容记载,未行辅助检查。医院仅根据尿频、腹痛的主诉以及既往史体健、遗传病无疾病名称,就得出慢性前列腺炎、腹痛诊断的诊疗行为欠规范。
鉴定意见:医院的诊疗行为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轻微因果关系。
【法院判决】
判决医院一次性赔偿原告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费用损失共计15万余元。
卢晓燕医疗纠纷专业律师提示:
腹痛是临床常见症状,起病急,病因复杂,病情多变,涉及专业广,诊断处理不当,常可造成恶果。腹痛是多种疾病的共同表现, 可以是局部性腹痛,也可以是满腹性疼痛;可以来自局部器官的疾病, 也可以来自远处器官的疾病。注意事项:⑴迅速、细致的询问病史、 详细地进行体格检查,重视患者的生命体征。(2)选择做一些辅助检查, 综合全面的材料分析,及早明确诊断。⑶动态观察病情变化,及时捕捉新的信息。⑷査明病因,针对病因进行治疗”(中华医学会编著《临床诊疗指南-急诊医学分册》人民卫生出版社2009年9月第1版第134 -136 页)。
因此,对未明确诊断的急腹症患者,进行严密观察,严密观察是诊断中极为重要的一个步骤。观察期间要反复了解病情演变,并根据这些变化综合分析,以便尽早做出诊断,不致贻误诊疗时机。关于急腹症误诊的案例较多,临床医生应当引起足够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