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文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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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怪事一、二、三

发布者:杨文战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交通事故 |3248人看过

   年底啦,法院忙着结案,有时立案会比较难,今天去郊区一个法院立案,碰到了种种怪事,让人感慨,真是各种滋味在心头。

   怪事一: 网上立案便民,亲自立案障碍多。


   北京部分法院试行网上立案,今天一进这家法院,也明显标着“网上立案系统”,虽然因为网上立案还得来法院交费、交材料,我不大习惯用,但是总是法院给当事人的一种新选择啊,真是:便民措施多,万千气象新啊! 不多想那么多啦,快去立自己的案子吧,一看立案大厅,真是高兴,在朝阳、海淀等法院立案往往是人山人海,排队等号,这里多好,人少,不排队不等号直接上。


   直接到一个窗口立案,法官一接材料,第一句话没把我气晕:“大年底的,打什么官司啊?” (我心想:“这不是费话吗?没事谁愿意打官司啊?”)
想可以呀,说话还得客气些:“那该打也得打呀,谁叫赶上了呢?”


   法官审完了材料说:“你这案子不能在这儿立案。” 我说“怎么可能呢,这案子你们法院管辖没问题啊?”(我心想:“当律师这么多年,不至于犯这错误啊!”)
“这案子是归我们法院管,不过这案子应该某某派出法庭审,你得到那儿去立案”法官说。后面还有一段交涉的内容就省略了,反正结论是不行。


   这事说起来也有些怪我,因为案子主要在城八区,这些法院即使有派出法庭,也是可以在本院立案再到派出法庭审理的,郊区的法院原本是有些是按哪审哪立的方式处理的,这种方式对于法庭附近的当事人立案自然方便,但是对于此区域以外的人去当地立案其实很麻烦,这里就不多说了,这件事我事先没先问问清楚也算不对。不过,反过来一想,法院如此设置算是便民吗?法院立案口口声声说是以便民为原则,真到做的时候,怎么就这么让当事人感觉不到方便,只感到麻烦了呢?


   网上都能立案了,其它法院能本院立案派出法庭审,甚至人家朝阳法院最近都可以只要是朝阳法院的案子在辖区北、中、南三个地方分别设点儿立案,怎么到这家法院就不能让当事人得方便呢?真是怪事!


   怪事二:立案法官人不在,我等啊!


   牢骚可以发,事情还得办,既然人家规矩如此,快点去该去的地方吧。幸亏我对困难是有准备的,中午就从城区出发,下午刚上班就到了法院,就是怕有点什么闪失误了时间,马上与当事人驱车赶往该去的立案地点。到了该派出法庭才两点半,不过一看立案室,没人!找保安一问,说是法官出去调卷去了,要四点多才能回来。(我又晕:立案的法官在工作时间不在立案室接待当事人立案,出去调什么卷啊?调卷别人不能代?可能有人老远赶来立案法官该知道吧?当事人不可能知道你法官出去吧?)我有些担心,不知这位法官出去后今天还会不会回来,要不要等,还好,向保安再三确认得到的结论是:法官今天肯定回来!当事人问我是不是有其它安排,要是等不及,就明天再来?我说:“既然他今天能回来,咱等,好歹一次把事情办完!”立案法官不在法院等当事人来立案,是当事人在法院等立案法官来立案,怪事吧?


   怪事三:提高结案率,减少收案量


   一个多小时过去了,等待没有白费,终于把法官盼回来了!快去交材料立案,老律师啦,立案材料不会有问题,很多时候立案可以做到一言不发完成程序,呵呵,今天也不例外,你看,人家法官一样一样看完,没有任何异议,最后把资料一钉,下面该是开票交费啦,眼看大功告成,怪事又出现了!


   法官说“好啦,没问题,回去等电话通知,12月20号以后通知你们来交费”(我狂晕:现在才11月22号,要我一个月以后再来?)


   年底法院不愿意立案我是知道的,因年底法院要统计法官的结案率,而12月20号以后立的案子都视为第二年的案子,不在本年度统计范围内。为配合审判员们的工作,通常立案法官在年底这个阶段立案时都会比较“严格”,什么“少个文件”、“有错别字”、“格式有点不对”、“诉讼请求提的不合理”可能都会成为法官拒绝给你立案的理由,让你多跑几次,说不定就过了12月20号呢?也许可打可不打的官司你不就想打了呢?


   不过没有任何理由,就是要给你放到明年的事我是头一次碰到。跟法官交涉过程省略了,反正软硬兼施,意思就是要拖一段。其实真想立案也好说:反正咱有理,跟法官严格较真儿,大闹一通,我相信是能立案的。但是毕竟咱只是代理人,要考虑当事人的想法和利益,案子还没审,就跟立案法官来一通、给人家审案的法官找麻烦,呵呵,当事人怎么想?最后跟当事人商量,等就等吧,反正火还没上房!


   法院检查结案率,本意是让法官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可是这么一执行,变成了为了提高结案率,能收的案子也不收或晚收,能在今年审的放到明年审,真是又一怪事!


   法院也罢,其它部门也罢,估计怪事还不止这两三件!相信大家也有所感,但愿这社会怪事越来越少,而不是大家都无奈的见怪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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