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安装摄像头,侵犯员工隐私吗?
2006年5月中旬北京杨文战律师曾接受北京电视台“今日话题”栏目的采访,谈了一些对单位安装摄像头是否侵犯员工隐私权和相关权利的看法(新闻网址:http://www.btv.com.cn/btvweb/bjws/2006-05/24/content_47946.htm),此后仍有不少网友就此问题提出各种询问和质疑,就此,本人从一个执业律师的角度谈谈我的看法。
原则上,我认为单位在工作场所安装摄像头本身并不必然侵犯员工隐私权。
首先,需要明确一点,单位的正常工作范围的地域不属于个人隐私范围。我想这一点大家都是清楚的。
其次,员工在单位中的工作行为是属于单位管理的正常范围的。
大家可以做个假设:单位领导在工作场所监督管理员工的工作状况是其行使管理权的正常范围。总不能说员工在工作场所时单位领导在一旁边监督就构成侵权吧?
其实很多现代化设备就是人类原始功能的一种延伸,所谓的监视器、摄像头或者可以理解为管理者的眼睛的一种延伸方式。当然,领导如果一直在工作场所盯着大家工作,这会让人感到别扭,放个摄像头在那儿,大家也会别扭,如果我是员工,我也会不大情愿。但既然是谈法律,律师只能先确认否违法了。
综合以上两点,我认为单位在工作场所安装摄像头从法律上讲,并不直接构成违法或侵权,当然,这不代表单位可以随意安装使用摄像头。
那么如何使用才不构成侵权呢?
我认为安装摄像头在两个前提下注意一点,一般就不会构成侵权。
一个前提是安装必须公示告知相关人,如果不公示,就有躲在暗处偷窥的嫌疑了;
另一个前提是安装范围必须限制于不直接侵犯隐私的范围,比如单位办公范围,这本身不涉及隐私,但安装在换衣间、卫生间等地方,虽然还是在单位,但是明显就不合适了。
要注意一点是即使在上述条件下,也不能将所监管到的内容随意公开,否则也可能涉及侵权。
当然,我认为这并非最好的管理方式,身为管理者还是要从管理艺术、激励机制等角度来管理员工。靠这种监控手段真的算不上高明。试想,你能监控得住人的表面行为,你能监控住员工的心是否在尽力吗?毕竟人不是机器,能否发挥工作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才是单位能否从员工身上获得最大效益的根本。
另记:其实,如果从其他角度看,摄像头这种装置还是有很多好处的。比如银行安装摄像头已经很长时间了,无论是银行工作人员还是住户恐怕早已习惯了。
在学校、单位有时会发生大家出去活动或吃饭时丢失物品而无法破案的情况,如果有这样的监控措施,对于人身和财产安全是有好处的。
现在也有不少地方的政府和公安部门在公共场安装了摄像头,对于公共安全是有一定帮助,发生了什么事情或争议,对于还原纠纷事实也能起到证据作用。随着科技的发展,相信还会有更多新生事物出现,相信也还会有更多类似争议发生,呵呵,其实任何事物恐怕都像一把双刃剑,看大家如何利用把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