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作义律师

  • 执业资质:1110120**********

  • 执业机构:北京时开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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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家人上班受伤算工伤吗

发布者:董作义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劳动纠纷 |961人看过

前几天听说楼下打扫街道的王姨的丈夫被车撞了,事情是这样的,本来楼下的这片街道应该是属于王姨负责清扫的范围,但从大概半年前王姨与其丈夫时常轮换着打扫卫生。就在其丈夫为其打扫卫生时,被过往的私家车撞倒在地,随即被送往医院。后住院治疗近一个月之久,王姨的丈夫想申请工伤认定,遭到了用人单位的拒绝。用人单位称与王姨的丈夫并未形成劳务关系。

为此,王某来到了北京时开律师事务所的工伤赔偿团队,那里的特约工伤赔偿专家董作义律师接待了他们,在详细的了解相关情况之后,董作义律师作出了解答。董作义律师解释道,劳动关系的成立,要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属于用人单位的业务组成部分。判断劳动关系是否存在,还应当结合劳动关系的内在特征和外在显征综合认定。工作证、工资表等是劳动关系存在的外在特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在工作安排、劳动纪律等方面进行实质管理是确认劳动关系的主要内在特征。结合本案,虽然王姨的丈夫虽然从事环卫处的工作,但是其丈夫从未到环卫处领取过工资,亦未接受过被告安排管理,不受环卫处工作制度约束,其工作也是其妻子所有,所以双方不存在事实法律关系,不应当予以工伤认定。

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帮助到大家,当时许某的家属是通过这个电话号码找到的北京时开工伤赔偿团队,010-51293285,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疑问,也可以打电话咨询一下,相信会给你带来很大的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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