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在离婚时,有时候因为房子的问题无法协商,从而给离婚财产分割造成很大障碍。有的夫妻处理方式就是把房子给孩子。
法律上,夫妻将共同财产——房屋给孩子,就是将房屋赠与给孩子。这种赠与一旦生效,夫妻双方就不能撤销,也不能要求重新分割该房屋。因为,房屋一旦赠与给孩子,孩子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
从父母的角度出发,这种想法是可以理解的。父母都希望不要因为双方离婚,影响到孩子未来的生活。毕竟,如果孩子有一套房屋,将来的生活、结婚会增加一份保障。但是,这种处理房屋的方式也存在着弊端。
弊端一:有的家庭只有一套房屋,房子是家里最值钱的财产。如果父母离异后,需要资金,如做生意、治疗重大疾病,或者需要改变生活环境、改善居住条件,父母是不能卖已赠与给孩子的房屋,也不能进行抵押融资。
夫妻在离婚时,有时候因为房子的问题无法协商,从而给离婚财产分割造成很大障碍。有的夫妻处理方式就是把房子给孩子。
法律上,夫妻将共同财产——房屋给孩子,就是将房屋赠与给孩子。这种赠与一旦生效,夫妻双方就不能撤销,也不能要求重新分割该房屋。因为,房屋一旦赠与给孩子,孩子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
从父母的角度出发,这种想法是可以理解的。父母都希望不要因为双方离婚,影响到孩子未来的生活。毕竟,如果孩子有一套房屋,将来的生活、结婚会增加一份保障。但是,这种处理房屋的方式也存在着弊端。
弊端二:通常情况下,离异一方取得孩子抚养权后,会和孩子居住在孩子的房屋里。和孩子居住在一起的一方,会有一个认识误区,认为房屋属于他(她)和孩子共同所有,这套房屋与另一方没有关系,另一方已丧失了所有权,这是离婚时的条件,也是一个“胜利”的结果。但事实是,虽然夫妻双方已经离婚,但双方与孩子的父母子女关系并没有改变。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父母是子女的继承人。也就是,万一孩子遭遇意外身亡(在此声明,律师没有其它意思,律师考虑的只是这种风险的存在,毕竟世事无常,风险无处不在),父母双方依然可以继承房屋。如果这种情况一旦发生,房屋又回到了类似夫妻共有的状态,尽管双方已经离婚。本来双方已从不幸的婚姻中走出来,现在又要因为房子,双方再次发生财产交集。如果处理不当,会对双方的身心造成再次伤害。
弊端三:孩子的未来,要靠孩子自己奋斗,“幸福是奋斗出来的”。过早的给孩子一套房屋,也许会成为孩子成长的绊脚石。如果孩子长大了,需要父母在生活、事业上助力,父母有能力的话,即使夫妻已经离婚,也可以再将房屋赠与给孩子。这也是不失父母爱孩子的体现。
律师提醒: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应结合家庭具体情况,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再作出是否将房屋赠与给孩子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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